那天轰趴,他只穿了黑色贴身的毛衫,软塌的衣服让他肩膀肌肉和锁骨的起伏线条明显。精壮的肌肉和羸弱的锁骨只会同时存在在男孩到男人过渡的阶段。
“年轻真好啊。”她在心里感叹。
他的衣服很简单,纯色,不是潮牌款式。没有印花没有标语,没有年轻人爱的那些 logo—off white、gui、yeezy…
后来发现他有十分可爱的一面。他有自己的哲学。一次艾瑞克吐槽好多人英文名奇怪,见多了乱起英文名的香港人贾斯汀认真用港普说:“喂,其实只要做人够踏实,那叫什么名都不要紧啦。呐你看啊,‘tony’,这么普通的名,梁朝伟、梁家辉都抢着用啊。”伊莎贝听到,莫名被戳到笑穴,之后更留心他。
又发现他很容易被逗笑,英式傲娇反转,干净的脸上灿烂的笑,完全是一個男孩子的感覺。青春本来就是最美的滤镜,怎奈他还有让人小鹿乱撞的皮囊。
男生都不爱喝水,他的嘴唇也经常干到起皮。在和大家讨论的间隙,酷酷的穿黑色 t 恤的他会从牛仔裤前口袋里掏出一只小蜜蜂唇膏给自己涂一下。还有一次讨论会结束的时候,他居然从背包里掏出一袋小熊软糖分给大家吃。
这些小动作让伊莎贝觉得非常、极其可爱。和自己绝不是一类人。
是的,伊莎贝观察力极强,细致入微。她还看到他放在桌上的卡包里,有一张印着他电子照片的本地溜冰场的卡,看起来已用了很长时间。她便提议去滑冰。
想到这里,她突然想起让她人生中第一次心动的那个男同学。那是小学一年级时,对方也是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,时常穿白衬衣系一条领带。她无可救药地狠狠 crh暗恋了,甚至预备给他织一条围巾,没错,在小学一年级。她确实行动了,后来织了一条像鞋带一样的东西,既低估了男同学的脖子又高估了自己的爱意。
她笑着滚上床去了。
第10章 脑中的小剧场每到帅哥相关的故事就格外活跃
周六傍晚,是伊莎贝和贾斯汀约定的饭局时间。
整个周六白天,贾斯汀酒店门口挂着“请勿打扰”,闷在房间一天没有休息,为了能早处理完工作,赴伊莎贝之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