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作家她还认识。

沈约。

写的真好啊。

哪怕夏薇是秉着鸡蛋里挑骨头的心思看的,也不得不承认,这部电影带给人的震撼。

震撼背后是羡慕,是嫉妒。

在以前雇水军诋毁那个新人作家时,夏薇料想不到自己今天的这一幕。

她现在只能给一些工作室当便宜的写手,长期合作的工作室给出的价格很低,千字5。

写完一万字也才50元。

但没办法,没有小说网站愿意和她签约。

每一次投稿,得到的都是标准的拒绝模板回复。

她前面花钱大手大脚,这时候也不禁捉襟见肘,只能当一个底层的写手。

天天蹲在电脑面前,思维也越来越麻木,每次一有灵感出现,又要开始无休止地码字。

夏薇恍然中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的意义在哪。

她在大学时,怀揣着写文的梦想,做着一书封神的美梦,最后迷失了自己。

原来,她不用辛辛苦苦地码字,不用遭受灵感枯竭的痛苦,

只要盗用融合一些别人的灵感,把它们变成自己的,便能塑造出一本会火的书。

她去找曲长志,结果被男人拒之门外。

冷漠厌恶的目光仿佛是在看什么脏东西。

事后,曲长志答应每个月会给她转三千块钱的生活费,要求是让她和儿子永远远离他的世界。

三千块钱?

呵。

曲长志?

呵。

夏薇也不想管儿子,这个儿子耻辱地提醒她,她当小三的经历,还有已经粘在她身上,怎么撕都撕不掉的包养标签。

她是个卑劣的小三,还是个无耻的抄袭者。

可除了她自己堕落之外,还有曲长志的功劳。

于是她把儿子扔到了曲长志父母的家门口,敲响门之后,就跑走了。

她就不信,曲家父母会让他们的孙子活活给饿死。

那天曲长志打电话过来,电话里骂声咆哮如雷。

说她夏薇是怎么样怎么样的贱。

听着声音,能够想到那头男人丑陋的嘴脸,夏薇只觉得可笑,她的青春,从大学被曲长志包养开始,便结束了。

她的人生已经毁了。

曲长志凭什么能够安然地抽身而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