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不二这辈子,见过最好看的人,就是大师兄颜衡,颜衡的皮相,已达到了不分男女,直接艳压的程度。
这个人,竟然和大师兄不相上下。只是大师兄的美貌,偏于阴柔,这个人,是俊美那一挂的。
大师兄平时病怏怏的,脸色苍白,虽然长得艳丽,却很厌弃自己的长相,老是穿着粗糙简单的,苍霭派统一的白色道袍,从不打扮自己,整个人显得暗淡而阴沉。
这个男人,却是一身极其华丽的红衣,衣料上乘,配饰华贵,一头打理得极为顺柔华丽的银色长发,披在袍子上,比银河还要耀人眼目,脑后松松地挽了个半髻,簪着一支上好的羊脂玉玉簪。右边的耳垂上,则闪烁着一粒血珠一般的耳钉。
这是一种极度张扬的热烈的美,如同熊熊燃烧的红莲,令人一见误终生。
张不二立刻意识到,这应该是此处的花魁。
为了满足一部分人的癖好,青馆之中,也有从事此种生意的男子的。
张不二的目光与他对上,知道自己可能藏得不好,被他发现了。
于是张不二窘迫地飞下来,在花魁惊慌地喊出来之前,跟他自我介绍道:“打扰郎君了。我是苍霭派的修士,为销函而来,今晚,是来保护你的。”
说完,张不二把书生鬼的事,跟他详细地说了。
涂凭阑一听到“苍霭派”三个字,就笑了。
涂凭阑下榻的这处,是之前澹绎的住所。苍霭派的守山阵法,确实难破,涂凭阑试了几天,都没能拔除阵法。涂凭阑百无聊赖的生活,暂时因为这个挑战而熠熠闪光,立刻决定在这个镇子里多住几天。
他刚才还在琢磨着,要不要抓一个苍霭派的修士,来拷问。没想到,立刻就有小羊羔送上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