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之遥笑道:“不止,她不仅名字好听,人也好看,跟山谷的百合花似的,我当初一眼就看上她了,这么多年也没忘过。”
宿窈依旧心不在焉:“说的那么好听,你最后不也还是找别人了,这么多年女人也没断过。”
林之遥打断她道:“不一样,窈窈,找女人归找女人,恋爱是恋爱,找女人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,恋爱是因为喜欢,我过去那么多年,就喜欢过她那一个人,只谈过那一次恋爱。”
他说的这么义正言辞,实际上也不过是渣的明明白白。
宿窈道:“说的那么好听,你最后不也还是辜负了她?”
林之遥憋屈道:“你怎么就知道是我辜负她,不是她甩了我呢?你不知道我当时对她多好,我们两个都在国外读书,有个唐人街的包子特别好吃,她很喜欢,我就每天排一个多小时的队,去给她买包子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她吃腻了包子,跟一个开法拉利的小子走了。”
“……”
宿窈沉默片刻,无语道:“难道你就买不起法拉利?”
林之遥憋屈:“年少轻狂,总以为不靠家里也能闯出一片天。我那时候真不觉得没钱是什么问题,恨不得把整颗心掏出去给她,谁能想到她更喜欢钱呢。”
这真是一个悲催的爱情故事。
宿窈无语,半天不知道该怎么接话,只好专注给林之遥上药。
林之遥忍着痛,龇牙咧嘴的道:“是她毁了我一个单纯少年对爱情最初的憧憬,我把她的名字纹在自己身上,就是为了提醒自己留个教训,以后再也不会相信女人,也不会相信感情。”
宿窈想了想,道:“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