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嫂嫂两个字,写的有些扭曲。

但其实,宋北遇写得一手好字。

他在信里说,嫂嫂,我有个不曾宣之于口的秘密。

我是真的喜欢她。

十七岁那年,我追她演的剧,听她唱的歌,看她参加的综艺节目,我知道追星是一场无疾而终的奔赴,但我还是等来了她。

唐离微微皱眉,她并没有看懂宋北遇写的这一句。

等来了她是什么意思?

作者大会上,林依云明明对他很陌生。

唐离再往下看,宋北遇说:

从十七岁到二十一岁,即便见过她身处黑暗,深知她瑜不掩瑕,我对她的欢喜,不曾减退半分。

直到我见到了你。

四年倾心,戛然而止。

或许是没有力气再写下去。

信纸上,隔一行的地方,留下好几个墨渍黑点,却始终不曾成字。

唐离把书桌上所有的书本都翻找了一遍,没有再看到下文。

他到底想要表达什么意思?

为什么对林依云四年漫长的情感,会终止于见到她的那一刻?

唐离清楚的知道,宋北遇想要表达的,绝不是移情别恋。

那是什么原因让他突然中止了对林依云的热爱?

是因为他知道林依云做过的那些肮脏事吗?

唐离自我摇头否定。

信里,宋北遇说得很清楚,他见过林依云身处黑暗,也就是说知道她做过那些并不光明磊落的事,也深知她瑜不掩瑕,明知道自己喜欢的人,优点都不足以掩盖缺点了,可他还是很喜欢她。

这应该就是真爱了吧。

能打败真爱的,到底是什么?

唐离百思不得其解,她反反复复的看信上的每一个字,没找出半点线索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