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兰笑着说,“做一件可不行,那得做好多件,二妮的亲事不急,咱不是早说过了吗?还得过两年。只是眼下,大林结婚的时候,也得给二妮做一身漂亮的衣服,可万万不能让新娘子给比下去了。不然,可就阻了那些媒婆给二妮说亲的兴致,咱得想办法把二妮打扮的漂漂亮亮的。”
李嫂笑道,“这种话是这么说,还有什么样的布料比红叶这身布料还要漂亮?”
萧兰想到自己空间里面还有一块粉色的特制布料,那感觉手感也是不比这块红色的差,正好做伴娘的服饰用。
伴娘可都是两个人,还得再选一个人,要不就让曹雪柔给红叶做伴娘?
当然她也考虑过大丫,只是曹雪柔更合适一些,她想着体现出她跟李嫂对红叶的重视,而曹县令是在芙蓉镇是有身份的人。
她的女儿曹雪柔,作为伴娘,那可是代表着对红叶的重视。
想到这里,萧兰离开这间屋子去了地窖里面,她从空间拿出那块粉色的布料,然后从地窖里面拿了出来,递到李嫂手里面。
李嫂和二妮看到这块布料,激动的上千摸了一摸,说,“这块布料好,这块布料真的非常漂亮,比这块红色的布料也不差!”
萧兰笑到,“这块粉红色布料,我打算做两身衣服,一身给二妮,一身给曹雪柔。”
李嫂疑惑的问道,“为什么曹雪柔?”
萧兰说,“曹县令的女儿给你儿媳妇做伴娘,那说出去可是太有面子的事了吧!”
李嫂问道,“这样会不会太过于兴师动众?”
萧兰说,“无妨,毕竟在逃荒前,咱家就这么一件大喜事,不必在意那些别人怎么说,只需要婚礼要够隆重,还要表现出对红叶的重视和爱护,别人再怎么酸,也插手不到咱的家务事!”
虽然几个村子都跟她进山,但是也还是有些人嫉妒的眼红,不过好在她的威慑力够呛,他们都不会嚼舌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