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件事情本身就是‘寻衅滋事’,不值得浪费我们的警力。”
凌玥顿时火大。
自己家人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了,对方却用“寻衅滋事”轻飘飘的将案件定了性,这是她不能接受的。
“我们家的损失你们应该有记录,东西打坏了我可以不追究,但是就冲他杀人未遂,我就有权利维护我的合法权利。”
如果案件只是定性为“寻衅滋事”,根本就伤不到对方的根基。
对方在外面逍遥快活一两个月,回到家后还是一条好汉。
甚至这件事情还能成为对方炫耀的资本。
凌玥绝对不会让这件事情发生。
“你们出警了,我父亲受了伤,这是不争的事实,而且还经过法医鉴定过,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。你们怎么可以用‘寻衅滋事’来给对方定罪?”
“另外鉴于对方有逃匿的嫌疑,我不得不怀疑他们早有预谋。而且,九月底的时候,我母亲办过六十大寿,作为女儿,我可是当着全村人的面给了我母亲五百块钱的零花钱。”
“事发当天,我母亲由于惊吓过度,将这事儿给忘了。后来她才发现,放在家里的上千块钱的人情都不见了。”
凌玥三言两语就将这件事情又说成了“入室抢劫”。
“所以我的诉求就是,不管什么时候抓到了对方,我们都要控诉对方,同时,我们还要求对方赔偿。”
能不能得到赔偿是一回事,但自己提不提是另外一回事。
“这位同志,”民警也很无奈,“据我们所知,何家根本就拿不出钱来,你这个诉求恐怕要落空了。”
“不,”凌玥轻哂,“他们家有钱。”
凌玥说道:“犯罪嫌疑人何志刚在去年就入手了一辆摩托车,想信你们也知道,一辆摩托车的售价是多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