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可真奇怪,正常人只会说不,不会考虑的。
最终妥协的人是我,我把项圈摘下来,从中间竖着裁成两段窄条,两端缝上金属卡扣,再去皮料市场买一张鹿皮,做成一双鹿皮手套送给他。
会想到做手套也是因为有一天我心血来潮要跟他掰手腕,他不喜欢这个游戏,但架不住我缠着他玩,只不过我真没想到,能一只手把我提起来扛到肩上的他,居然掰手腕赢不过我,没玩一会儿就满脸通红向我认输。
我后来才知道他的手很脆弱——寒假他帮我抄写语文作业的时候被作文纸划伤了手指,居然痛得直掉眼泪,我惊呆了,更让我惊呆的是他哭的时候,从左眼睑到鼻尖到右眼睑这一条都是红的。
对不起,我接下来爬上桌亲了他,我忏悔。
我在送给他的手套的夹层里贴了一张细金属网,不影响柔软度,但可以抵御锋利器具的戳刺,这样他去工作也不会受伤了。
017年3月2日,天气 小雨(这张日记被搓得皱巴巴的)
唉,真没什么可写的,但他说记日记是好习惯,每个月起码要写两篇。实际上我知道他会趁我不在的时候偷偷翻我日记,因为我在正对抽屉的位置按了针孔摄像头。
我不介意他翻,因为这些日记就是给他写的,他偷偷翻我的日记,我偷偷回放他翻看时笑眯眯的表情,他笑起来很好看,眼睛完全眯成两条线,当看到我写一些露骨的事情,他的表情就会更好玩。
他依靠我的日记来检查我有没有产生做坏事的倾向,如果有,他就会及时纠正我,比如去角斗场幻室玩。
但已经来不及了,我可以在他面前表演成乖孩子,但我知道我永远不是,我不是他最喜欢的类型,他未来一定会爱上更听话的小孩,而我会把所有幸运的小孩杀掉,剥下皮填充成标本,里面安装智能机械帮助行动,我们大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,我爱他,他爱它,充满仇恨地互相依恋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