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挑花的时候,老板在收银台整理其他客人的花束,问了我一句:“需要搭其他的花吗?”
“可以搭哪些呢?”
“玫瑰,搭玫瑰好看。”
我愣了一下,挑花的动作也停了一秒。
玫瑰?
不行。
在我的认知里,玫瑰只可以送给爱人,互相承认的爱人。它纵使有千百种含义,纵使可以用来表达各类感情,我也始终固执地认为,玫瑰是要送给浪漫的爱情的。
“不用了,就乒乓菊吧。”
于是我挑了十朵乒乓菊,店家送了我一些尤加利叶。用浅蓝色的纸包的,很好看,卡片上我就写了很简单的六个字:演出顺利--孙晓。
我写完我就觉得我的字好丑,幸好没有把她的名字写上。
那是我第一次嫌弃自己的字,心里暗想还得多练练,尤其是多练练“葛晴”两个字。
虽然老板还夸了我两句,说我字写得漂亮,我只能说两句谢谢搪塞过去。
还有就是花束的价格对于我一个兼职赚钱,经常要靠父母救济的学生党来说有点贵。
但我咬咬牙还是买下来了,因为真的很好看。
也因为真的很想送。
后来我在剧院里等待入场的时候,站在警戒线外拿手机查了好多花的花语,结果只有一个,就是无论什么花好像都能扯到爱情。
我皱紧了眉,觉得爱情不应该这样泛滥。
等到工作人员来检票看到我手里的花时,我还笑着把花移过去了一点,有些显摆的意思。但是工作人员给我来了一句话,说:“花不能带进去,如果有需要我可以帮你送进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