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忽地意识到,晓色云开见天晴,和雨天不配,和我配。
我忍不住又笑了笑。
“笑什么?”她也笑着问我的,有浅浅的梨涡。
“没什么。”我转头看了一眼台上,感觉零零星星得都没啥人了,我想让她多呆会的,但毕竟已经快十点了。
“还不回去吗?”我亮了一下手机屏幕,好让她看清时间。
她定睛看了一下,语气变得有点慌,但好像又带着点欣喜:“那,明天见?”
“明天见。”
我看她提着裙子上阶梯,又蹦跶着回到幕后去。
真的像兔子一样,好可爱。
第二天早上我在家里的穿衣镜前琢磨了许久,床上铺满了我的衣服。我左挑右拣都不知道穿哪件衣服好,每在身上搭上一套都要摇头一次。最后我屈服于昨天的装扮,想着至少她应该能很快就认出我来。
打开车门的时候,我看到昨天忘拿回家里的书包,才意识到距离我开学只剩三天了,三天之后我就不在这个城市了。而我们的缘分或许很快便会到此为止。
早上八点,刚好是上班的高峰期,马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人,喝着牛奶,叼着包子,还有哄着小孩去上学的······
但我开车却比昨天在偏僻的地方还要再快了点,因为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想,想见到她,然后留住她。
或者换句话说,应该是留住我。
我确实开得有点快,口红在我的衣服兜里乱窜,中途还熄了好几次火,跟在我后面的车就会鸣笛,此起彼伏。
但我心情很好,即使可能再也见不到。呼啸的马路上是听不到春天里的鸟鸣的,但汽车的鸣笛声可以成为替代。
另外我很感谢熄火让我再抬头的时候,看到街边的玉兰花开了。
如云如雪,缀满枝头,白衣霓裳片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