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淮瑾自然是明知故问,他眼明心亮的,刘子恒的心思比起冯紫荞要好猜得多,看他的样子,就是有备而来。
“我来看看你和弟妹,上次小乐不是说喜欢吃老家散养的鸡吗?我给你们带了几只过来。”
“就为了这几只鸡专程跑这一趟,哥,你猜我信不信?”顾淮瑾摆明了想挑明刘子恒心里的那点小心思。
“当然也不是。”刘子恒说道,“我在江市找了份工作,做科研的,我不是农业大学毕业的嘛,想来想去,还是专心做科研比较合适,再也不想着什么养殖创业了。”
刘子恒的鸡被冯紫荞用一袋玉米种子一锅端了之后,终于断了开养殖场的想法。反正钱也搭进去了,他再也没有本钱折腾了,只能本本分分出来找工作,努力做个打工人,天天努力搬砖才是王道。
况且江市这个城市可是个好地方,别的不说,他的好弟弟顾淮瑾在这儿啊!不考虑其他因素,也应该和自己的弟弟在同一个城市打拼,这样多好啊!
“科研的工作?那也不错,哥,你当初就应该选择这个。”
顾淮瑾估量着自家老大哥的性格,或许真的更适合搞科研,每天一堆创业的想法反而更折磨人。
刘子恒这个人,虽然看着憨厚,但是做事细心认真,耐心谨慎,关键任劳任怨,毫无怨言,其实是很适合做科研人员的。
他大学毕业的时候,学校就有意让他保研,但是他自己放弃了,心里只想着回家养鸡养鸭。
就是现在,他大学的老师还时不时给他发信息,让他回来读研,和他一起做科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