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子靖:“……”
方子靖:“闭嘴!老子修好了!不准提这丢脸的事!”
老板娘摇摇头:“我的确不是鬼。”
说完,她的目光,看向那座月光下静静的坟包。
——
一百年前。
老板娘还不是老板娘。
她还是沪上宋家的宋二小姐,她遇到卓明的时候,只有十岁。
那年苏浙发了大水,沪上遍地流民。
她出门跟着管家施粥的时候,遇到一个小乞丐,小乞丐一脸脏污,没有鞋子,露出的脚趾被水泡得已经发脓。
她心肠软,让管家给他多施了一碗粥。他的目光便再也没有离开过她身上。
夜里粥棚收摊的时候,有不安的乞丐,试图抢她脖子上的一枚怀表。
她来不及躲避,却是他拿着一个火把,不要命地站在她身前,帮她吓退贼人。
炭火星子落到他脚上,化脓的伤口更加溃烂,他却依旧一声不吭。
高贵的大小姐,第一次求管家:“我们把他带回去吧。”
打那之后,大小姐的身边多了一个小裁缝。
小裁缝什么都帮她干,从逃学,再到挨打,再到帮她捉弄那一群欺负过她的公子哥。
旁人叫他“臭讨饭”的,他也不介意,只是温温和和地承认:“我只讨小姐家的饭。”
他说这话的时候,脖颈和背都挺得直直的,比哪个沪上的公子都更矜贵。
渐渐的,宋婉茹越长越大,一路从私塾读到女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