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概是他的人生太顺遂了,造就了他一个臭毛病——越得不到越想要。换言之有点难度的挑战更能激起他的兴趣,再换言之本来没那么有兴趣,因为难度增加了,反而忽然使他有了兴趣。

诚然仝若无论外貌还是气质都正巧击中了他的点,但也不至于让他想成这样,所以究其原因,还是因为他没轻易得到仝若,所以才对仝若念念不忘。

这种想法实在幼稚。

戈云翰认真做了自我检讨,检讨完后思路清晰了很多。

目前他对仝若的执着,完全因为他这种幼稚的脑回路。他真的没必要在仝若身上花太多时间、太多精力,就算哪天他赢了仝若,继而征服了仝若,他又能得到什么呢?好像什么也得不到。

既然什么也得不到,他现在又在做什么?

所以不要再做没意义的事了,今天就再见仝若一次吧,然后就大路朝天,各走一边。

想通了这些戈云翰顿觉豁然开朗,手里的酒都没刚才苦了。

仝若:在哪?

戈云翰又收到了仝若的信息。

戈云翰:吧台附近卡座。

卡座上大家正说笑着,忽然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哥径直向他们走来,他停在了众人面前,然后直勾勾盯着戈云翰看。

众人的眼光聚焦在了小哥身上,然后又顺着小哥的视线转而看向了戈云翰。

戈云翰则如无事发生般,继续品着手中的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