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以前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看淡名利、看轻嘉许的人,可他此时却因为袁珠珠的话周身都感觉轻飘飘的。

但人的性格不会在一朝一夕之间忽然转变,所以他这样大概又是受了仝若影响。

他不讨厌这种感觉。

一个人活得恬淡寡欲、看破荣辱,也意味着屏蔽了很多人间烟火气。喜、怒、哀、乐、爱、恶、惧,这些人的基本情绪,只有看个遍、体会个遍,才能获得独一无二的感想,才能把感想抒发到创作里,这样的作品才不悬浮、不空洞。

可惜他没时间了。

他没时间再去深刻体会这些感情了。

他已决定,从明日起,便开始把身体还给仝若。

也许需要三天、五天、七天,或者更长时间,总之,他决定了。

人不能太贪,这段时间他已获得了很多,他已经很满足了。尤其是……

常晴侧头看向戈云翰,戈云翰深邃的眉眼,英挺的鼻子,温柔的笑容,温软的话语,他会一直记得。

“我还在开车,不要这样看我。”戈云翰带着笑意的声音从主驾驶传来。

常晴没搭腔,他沉默了一阵后,开口问道:“你为什么喜欢仝……我?”

“嗯?”戈云翰感到稀奇,为什么仝若会突然问这个,但他还是认真想了一会。

原因太多了,仝若至真至纯的性子,仝若对他百分百的信任,仝若那软萌萌对他听之任之的模样,仝若与原来人生割裂的决绝,仝若努力找寻真我的那份坚定,仝若对得失的淡然,仝若对新生活的热情……

真的太多了,说也说不完,反而不知道怎么开口了,于是戈云翰总结道:“因为你可爱。”

“可爱……”常晴咀嚼着这两个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