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想起了妈妈。
妈妈是歌舞团的化妆师,但她不是一直都是化妆师,她是后来转行的,转行之前妈妈也是个画家。
爸爸妈妈初识于歌舞团的后台,那时爸爸在给舞台背景道具画画,而妈妈在给歌舞团的演员们试妆。
常晴很小很小的时候,经常和妈妈去歌舞团。大人们在台上表演,他就在舞台的角落安静观看。
那是他儿时一段快乐的时光,可惜后来妈妈病故了,而他自此随着爸爸开始了流浪生活。
幼时许多美好的回忆涌入脑海,他觉得平静而满足。
“就是这里了!”袁珠珠指着一家鸭肉粥店说,“我演出完常来这里吃夜宵,以前都是一个人,怪孤单的。”
袁珠珠进过几年的努力,已经买了间小一居,这家店在她家附近,每次演出完她都会来。
袁珠珠看着陪她的三人,开心地说:“今天好了,大家一起,很好吃的!”
演出散场时,已近凌晨。戈云翰拉着仝若和秦仁聊了会天,袁珠珠卸完妆后找到他们,三言两语袁珠珠就把大家拐到了她常来的粥店。
这家粥店可以点小碗,四人便一人一碗,根据自己的喜好加料。
袁珠珠几乎是把好料都加了个遍,她那碗料多粥少,冒出的尖都高出了碗。
再看秦仁那碗,只有标配鸭肉,水位线只及碗的一半。秦仁不禁失笑。
袁珠珠边吃边睨了秦仁一眼,“怎么?眼红呀?羡慕我吃得多?”
秦仁讪讪道:“还真是。”
他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,维持没肚子的身材已经很难了,再看袁珠珠,高个,长腿,大胸,身材健美匀称,不禁感叹年轻真好。
袁珠珠则像窥到了秦仁心中所想般说道:“我吃得多,运动量也大,谁像你天天坐着,周末和我一起锻炼去,跑步、登山、竞走,你选一个吧。”
秦仁则连连摇头。他得收回刚才的话,自己未婚妻身材好不仅因为年轻,而是刻苦锻炼所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