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啊,仝若才是一直陪在戈云翰身边的那个人。他又算什么?一个莫名其妙的入侵者。
他用手背抹掉脸上的泪,从厨房走了出来。
走到客厅时,他又看到了那个通往地下室的门,现在他知道了那里是什么。
那里全是戈云翰的藏酒。
两年前,一次仝若打扫完地下室,大意之下忘了关门,结果被一只小猫误入了进去,等两人发现猫时,戈云翰的一瓶珍贵藏品已经被小猫打翻了。
戈云翰嘴上说没事,但肉疼的表情却出卖了他。
仝若在网上查了那瓶红酒的价格,查完后吓得他直接和戈云翰说以后他再也不进地下室了。
然后戈云翰给地下室装了自动回弹的门,兼带密码锁,而仝若则死也不录入自己指纹,更不听戈云翰告诉他的密码。
原来如此。
常晴终于明白仝若的身体为什么怕这间房间了,他当初还以为……
想到此常晴展颜一笑,他忽然对仝若和戈云翰的故事产生了兴趣。
他本不应该对他们的故事有兴趣的,因为此时他和仝若是情敌。
常晴摇了摇头,甩掉了这个念头。
无论从哪个角度,他都没资格和仝若争。他也不想和仝若做情敌,因为他很喜欢仝若。
他喜欢仝若的生活,换言之他喜欢仝若所经营出的一切。
他喜欢仝若的作品,那些故事让他痴迷、令他感动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