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喜欢他的温言软语,喜欢他嘴角总挂着的笑意,喜欢他说的平凡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,喜欢和他一起吃饭,一起在庭院喂猫,一起坐在沙发上各自干自己的事,即使很久都不说一句话……

他分不清这种感情是什么,友情?爱情?或者什么都不是也无所谓了,他只单纯地喜欢戈云翰这个人,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。

即使在他的潜意识里有一个声音告诉他:这个感觉也许不是你自己的,而是来自你身体里的仝若。

但……又有什么关系呢?

这些年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那个虚幻的目的,去追求一个你早就知道不可能实现的目标,又有什么意义?

而现在他穿越到了仝若的身体里,爸爸不知所踪,他自己的肉身可能早已死亡,他的明天完全不可知,他如堕五里雾中。

所以什么才是真的呢?唯我思故我在。

“我喜欢现在的生活。”常晴幽幽说。

是的,他喜欢现在的生活。

他对顶替仝若过着这样好的生活心中一直有愧,他现在依旧有愧,但却可以坦然面对自己的内心。

他喜欢住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,喜欢塌下心来筹划漫画,哪怕只是只有几页纸的番外,喜欢在院子里安静地喂猫,喜欢在厨房里做饭然后等着爱人回来,喜欢周末和爱人一起去精心挑选的餐厅,喜欢有人处处为他着想,喜欢可以按自己的节奏慢慢做事,喜欢被人肯定,却不要求他必须成功……

这本是仝若的日常,却是他永远羡慕的梦想。

以前他不知道有这样的生活,所以他还可以继续为了虚幻的梦想努力坚持,但他现在知道了,知道了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,他明白自己再也回不去了……

戈云翰轻笑一声,俯身亲了常晴脸颊一下。“听到你这样说,我很高兴。”

戈云翰为什么要带走仝若?为什么这样辛苦经营公司?还不是想让和仝若一起过上开心的生活。听到仝若说喜欢现在的生活,他再苦再累也甘之如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