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很喜欢仝若的笔触,更喜欢仝若创造出的故事。他常因为漫画里的某句话异常感动,他会把那些令他感动的画面深深印在脑中。
在画番外和福利的时候,他也会加入一些自己的理解,某些瞬间他甚至觉得自己就是仝若,可马上他就会意识到自己只是暂借仝若身体的常晴。
在他内心深处甚至生出了永远霸占这具身体的欲念,如果他是仝若,他就可以从“必须成为天才作家”的魔咒中逃脱,他就可以任由心意创作属于自己的漫画了……
但他不能,他不可以有这样卑鄙的想法。他不是仝若,他是常晴。
仝若是无辜的,他要把身体还给仝若。至于他自己,无所谓去哪,回到自己本来的身体里也好,在这具身体里被仝若的灵魂压制直至死亡也好,甚至成为孤魂野鬼漂泊于天地间也无所谓了。
不知不觉中,常晴在原地呆坐了很久,直到周围宾客陆续散去。
他双眼低垂,双眸焦距涣散,他全身都被郁结笼罩。
那对未婚夫妻邀请的是仝若,根本不是他。他恶意地霸占着属于仝若的身体,恣意地享受着属于仝若的美好人生,还试图永远延续下去。他很卑鄙。
戈云翰无声无息地走到桌边,很远他就看到了垂着头的常晴。他一颗心柔肠百结,一股无力感自心底涌出,但他并没有任那股无力感蔓延,他暗暗吸了口气,再呼出时,他已站到了常晴面前。
戈云翰微微一笑,轻声对低着头的常晴说:“我完事了,走,去逛逛?”
常晴缓缓抬眸,与戈云翰的眼神相触,他在戈云翰眼里隐约看到了“自己”的倒影。
++++++++++
应秦仁邀请,两人今晚会在度假村住下。中午是相对正式的订婚仪式,而晚上剩下的几乎都是秦仁和袁珠珠的朋友,长辈们都走了,大家就可以无所顾忌地敞开玩了。
晚上的集合时间是八点,在这之前宾客尽可自由活动。
戈云翰和常晴先去了人造沙滩,到了后才发现人满为患,所以两人转而去了湖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