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晴在衣柜里找到了戈云翰说的西服,但他没穿过西服,打领带时费了好大劲,好在他手还算巧,在网上学了几遍就会了。

穿好后常晴坐在一楼餐椅上,静静等待戈云翰来接他。

戈云翰看到穿西服的常晴不禁一笑,“穿浅色西服要配浅色皮鞋。”

常晴闻言低头看向自己香槟色的裤子和黑色的皮鞋,似乎确实有些奇怪。“我去换。”他说。

“不用。”戈云翰为常晴拉开副驾驶门,“反正只有咱们俩,我看你有滤镜,你穿什么我都觉得好看。上车吧,时间有那么一点赶,那家餐厅迟到了就要重约,我好不容易订到的。”

常晴上车后,戈云翰一路疾驰,而常晴则看着车窗外陌生的城市心中恍然。

这个城市他没来过。他和爸爸更倾向于或豪情或旖旎的自然风光,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隐居般活动于人烟稀少的地方,而像这样发达的城市则极少踏足。

爸爸说艺术家要杜绝一切物欲享受,要在清贫中锤炼出非凡的意志。

“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聋,五味令人口爽,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,难得之货令人行妨。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,故去彼取此。”

爸爸严厉的话语言犹在耳,这些年他早已习惯摒弃所谓享受,更准确地说很多时候享受与否于他并无区别。既然爸爸不喜欢那些东西,他随着爸爸便好了。

在常晴出神的时候,戈云翰已经把车停到了停车场。

两人并肩进了餐厅,服务员躬身为两人引路。

这间餐厅很豪华,他从没来过这种地方。无论是餐厅金色的地毯、华丽的装饰,还是服务员恭敬的态度,大概都属于爸爸最不耻的那种肤浅享受。

“不喜欢吗?”戈云翰低声问。他见常晴从进门起就微锁着眉,很担心他不喜欢自己的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