甄巧从果盘里拿起一块巧克力,望着它愣神。恰巧是榛仁巴旦木口味,莫向晚最爱吃的那一种。
爱吃到令人担心他得糖尿病。
莫向晚口误这件事在心头总也挥之不去。
他的反应也不像是尴尬,而是更微妙的情感。
什么情况下,会叫一个不是妈的人“妈”?
一种情况是,当干儿子;另一种情况,也是最普遍的一种,是……女婿。女婿当然要叫丈母娘妈了。
那天半开玩笑似的约定,又涌上了心头。
明明还没到三十岁好不好!
你是有多着急!
甄巧直咳嗽。
她赶快抓起茶几上的水杯,猛灌几口水,可还是抵挡不住越来越烫的脸颊。
鼻尖捕捉到了厨房传来的香味。是鸡汤的味道,妈妈最喜欢用鸡汤煮馄饨。
又过了十分钟,莫向晚端着一碗又一碗的馄饨,走了出来。他端碗的姿态,走路的姿态都稳稳当当,让人看着就很放心。
除了他的身形实在太纤瘦,怕风一刮就倒了。
甄巧合理怀疑,经历共同做饭这半小时,母上大人和莫向晚的感情进一步升温了。
那自己岂不是更加多余了!
这么想着,她气不过,跑到了厨房,也帮忙拿起碗筷来。
“呵呵,现在知道讨好我了?”张芹桦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。
“不是!我从小到大都是好孩子好吗!”
张芹桦叹了口气,说:“把人揍得鼻青脸肿,带领一大帮人闹学校的好孩子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