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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忆之前没勇气说的话,失忆之后倒也不知道从哪借来的勇气敢说出口了。

我喜欢你,喜欢了你好多好多年。

陈久听见眼前的人这样说着,也听见自己的心也忍不住附和着。

周遭没有什么轰轰烈烈,没有什么世界倾倒,甚至也没有什么生离死别。

就像一本蹩脚的十八流小说。

主角轰轰烈烈打怪的时候不趁机来个感天动地的大表白,憋了半生,憋到最后归隐田园了尘埃落定了,第二天醒来在炕头上说着我喜欢你。

还是我忘记全世界只记得你的喜欢。

这剧情狗血的陈久头皮发麻,他想他要是这本书的读者,都恨不得冲进故事里抽这主角两巴掌。

摇着他肩膀质问着他,早干嘛去了。

九死一生的时候不说,这时候倒能说了。

对呀,早干嘛去了。

陈久在自己心底抽了自己两巴掌。

年少不知事的时候天天围着人说我喜欢你,我长大了一定娶你当老婆,但后来倒是长大了该说的话却说不出口了。

他早该说了的,但每一句话的开头都像是压着千千万万句话似的。

他要是不喜欢你怎么办,他要是后悔了怎么办,你们能成吗?陈建国会把他的腿打断的……

压着压着,那些本该说的话就压了回去。

千回百转,压到最后大多数也只能剩一声空落落的叹息。

要是这次自己不是“死”了之后,再“活”了一回,这句话是不是他们到死也说不出口呢?

陈久不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