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远的脸颊更红了些,他抵不过,只好告饶:“好好好,依你就是,再别闹我了。”

其实他当时想着,他要比自己的宝贝大六岁之久,也不知道会不会先他而去。他得早早的物色一个臭小子,给傻圆圆当儿子,免得将来傻圆圆孤单。

他那时叫林远圆圆,虽说跟他的名字不无关系,但更多的却是因为,他初次见到林远时,十分惊奇,怎会会有小孩这么圆却又如此可爱,仿佛长在了他的心上。

林远那个时候整个小身子都是圆乎乎的,一双肉呼呼的小手,摸上去有一种令人心碎的柔软,脸部轮廓也是钝钝的,而那双圆圆的杏核眼盯着他的时候,仿佛他眼里就只装下了自己一个人。

犹记得当时他还傻乎乎地冒出来一句:“妈妈,我们把这个弟弟抱回我们家养吧?”

她妈妈当时朝沈阿姨笑的前仰后合:“莲芳,这还是我家这臭小子第一次这么喜欢小孩呢,要不是你生的是个儿子,我今天一定要同你将这门娃娃亲定下来!”

他后来同林远在一起时,总觉得林远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是软软的,奶呼呼的,几乎见不到棱角。

他合该是一朵珍贵的花,或是圆头圆脑的小猫,被自己养在漂亮房子里,精心呵护。

而不是,变成如今这样。

孟宇峥回想起刚刚匆忙之中见到的林远的模样,他两颊上曾经代表年少时光的婴儿肥已经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令人心惊的棱角,他的脸本就不大,而今越发衬的那双眼睛大的可怕。他又记起双手刚刚抓过的那副肩膀,单薄得让他几乎溃不成军,差一点就要拥入怀中。

林远过的不好,他该庆幸的,看,在那样毫不犹豫的甩了自己之后,他也没能过的多好。

这就是惩罚,他离开自己的惩罚。

孟宇峥扯起嘴角,转身往车边走去,忽然“哐当”一声响,他一怔,看向脚边。

那是一块不知从哪儿来的碎玻璃,上面正泛着鲜血的颜色。

他忽然一手砸上车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