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舒叹道:“我和我姐姐,陛下想来是知道的,我们两个,便没有嘉兴妹妹那么好的命,家族兴盛全靠我俩,可父母却没为我们打算过。”

她还好,怎么说还是皇后,可他们就没有想过,没有嫁人的胡善围,晚年生活该如何么?

怎么,就能那么理所应当呢?

“说起这事。”朱瞻基此时道:“我想了前几日风靡一时的案子,一位父亲因为常年偏心幺子。”

“甚至谋夺大儿媳妇的嫁妆,拿去给小儿子花销,他儿媳妇受不了,便成日说些难听的话。”

“大儿子受不了,提出分家,他父亲恼羞成怒,居然活活把大儿子打死了,她儿媳妇去拦公爹,也被打死了。”

“老子杀自己子女,是不论罪的,可儿媳妇不是他的闺女,亲家找上门来,把他告上了衙门。”

“这事不管民间,还是审判的官员都各执一词,有说公爹也是爹,而且那女子撺掇夫君分家本就不对,被打死了也是活该如此。”

“还有的说,就算儿媳妇有错,可也不是他家的亲生闺女,怎么也不能打死,应该徒几年,或者流放才对。”

“娘子,你猜猜,此案最后是怎么判的?”

古代同现在不一样,现在父母打自己的孩子都会被教育。

而在古代,打死也是没有责任的,这就是礼法。

所以代王世子当年进京告父,没受到皇帝谴责已然是好的了。

景舒想了想,试探性地道:“按照大明的律法,无故打死人,就算是儿媳妇,那也该徒个几年,或者流放千里吧?”

对的,在古代,关系越亲近的,打死人就越不用负什么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