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如果我以后有对不起诺诺的地方,不用说您,他们也会为诺诺讨公道。”
安承伟在脑海里过了遍,亦笙的结婚对象就是程氏的现任掌舵者—程时宴。
国内首屈一指的富豪,金字塔顶端的天之骄子。听诺诺提过几句人不错,尤其是对亦笙很好。
安承伟掀了掀眼皮,“你能和华国顶尖富豪多年好友,你的家境也旗鼓相当吧?”
虽是疑问句,但安父心里已下定论。
不等男人回话,他继续道:“我不在乎你多有钱,你只要真心喜爱我女儿,能让她点头嫁你,对她好一辈子,我无二话。”
“你要是对她不好,我豁这条老命也要你脱层皮。大不了我养我女儿一辈子。”
安父语气坚定冷硬,他有能力供养他的女儿,做他女儿的避风港。
“说不如行动。”elvis轮廓分明的脸庞沉静,嗓音低醇,“伯父既然愿意松口,我不会让您和诺诺失望。”
局面已定,安父一边品茶一边又问了些无关痛痒的问题,“你们怎么搅和在一起的,亦笙介绍?谁追的谁?”
elvis只回答了最后一个问题,“我先追的诺诺。”
“不能吧?”安父眼神充满狐疑,上下打量着俊美如斯的脸庞,“我闺女可是看见俊脸走不动道。”
外国人天生五官立体,好看得人多。
所以他才三令五申提醒她不许嫁外国人,生怕遇见些洋垃圾。
就眼前这小子的脸拿出去一摆,在外国人中都是极其优越的程度。
比方说迈克也是外国人,单独看多帅气立体的小伙,但一比elvis瞬间失色。
elvis骨节修长的手拿上茶壶,淡笑,“确实是我先动的心,我先追的诺诺。”
“今天到这吧,别泡了。”安承伟看了眼时间,“我也该回去休息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