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上,在没认识蒙齐之前,她去市区办事,曾无意间见过蒙齐。

当时他正顶着大太阳在街上发传单,戴着毛茸茸的头套,她看着都热。

不用想头套里的他一定满头大汗,小脸绯红。

但那是别人的生活,她管不着,加之时间紧急,刚准备驾车离去,人群中传来了不小的骚动。

原来是蒙齐因低血糖和中暑晕了过去。

她本不想多管闲事,可看着周围七嘴八舌围上去的路人,指指点点却无一个愿意上前帮忙,她心中突然就生出一丝无名火。

旋即扔下重要的项目,带着蒙齐去了医院,也因此错过了一个大单子。

封袖自认她并不是一个有耐心、脾气温和的人,但面对当时因蒙齐造成的损失,她竟没有一点的懊恼。

是的,她丝毫不后悔帮了蒙齐。

但当时的她并不了解蒙齐,自然也谈不上什么喜欢,充其量只是内心的正义感作祟,当了次雷锋。

给人垫了医药费,见人呼吸平稳后,便匆匆离去了。

她敢肯定,对方并不知道当时是她救了他,否则以他的性格绝对不会拒绝她。

封袖很有信心,第一次见面并没有强迫蒙齐,只是之后频繁地约见他,一副你不答应誓不罢休的无赖模样。

蒙齐越磨越没脾气,心也越来越软,最终答应了封袖跟她一起晨跑。

他从小体质就不好,做不得高强度的运动,从来都是两点一线。

至于这一点封袖在调查中也早已了解到。

她之所以非要蒙齐随她晨跑,除了加强他的体质外,也是为了增多他们之间彼此了解的独处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