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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2004年,意外发生,而后的种种,使何曦意识到,先前的幸福美满,不过是阳光下的泡泡,看似绚丽多彩,实则一戳就破了。

事变发生在2004年暑假,入夏天气炎热,夜晚,何思城和何燕燕带着何曦去公园里乘凉玩耍。看见有卖冰棍的,何燕燕便给何曦买了一根,这时有人舔着个冰淇淋从他们面前走过,何曦不肯接过冰棍,便吵着要吃冰淇淋。

何思城不允,说已经有冰棍了,不能再吃冰淇淋了。

何曦不依,非要吃冰淇淋,何燕燕便把冰棍塞给何思城吃,哄了哄何曦,自己去公园对面的超市买冰淇淋了。

超市到公园之间有一条不长也不短的马路,何燕燕穿越马路,在超市里挑选了与那路人吃的一模一样的冰淇淋,而后站在马路边,耐心地等着红灯。

何思城牵着何曦,在公园这边向何燕燕招了招手。

何燕燕便也微笑着向何曦挥了挥手中的冰淇淋。

这时,绿灯亮起,何燕燕便毫不犹豫地踏上了人行横道,何曦看着越走越近的何燕燕,不由得垂涎着她手中美味的冰淇淋。

突然,一辆白色小轿车从眼前飞驰而过,只听得“砰”的一声,何燕燕被撞出十几米远,身体当场碎成了好几块。

而那辆小轿车丝毫没有停留的意思,一溜烟儿就没影了,不仅肇事,还逃逸,罪加一等。

这无比血腥的场景给当时何曦幼小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震撼,她闭了眼睛,脑海里都是母亲那只断掉的血淋淋的手臂,以及她手中紧紧捏住的那个冰淇淋。

从那以后,何曦再也不喜欢红色,也再没有吃过冰淇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