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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小心翼翼地一点点将它拆开,墨迹被水晕开,伸出去的一个个小触手像极了黑色的合欢花。

在看清楚上面写的字后,何曦瞠目结舌,像是被人按了暂停键,一动不动地傻在了原地。

“何曦,我喜欢你。如果你也喜欢我,请于6月10日19点前到达初夏酒吧,我便知晓了你的回答。”

笔力苍劲,入木三分,的确是明媚的笔迹。

短短的几行字,却给何曦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震撼,在那呆滞的十几秒钟,她脑海里游走过无数的画面。

那时的何曦被何思城称为“阴沟里的老鼠”,而明媚则是她无法触及的太阳,就连喜欢也被深深埋在了心底。

她送的千纸鹤,她视若至宝,又怎么舍得轻易拆折了这份祝愿。

怪不得明媚能在昏暗的礼堂里第一眼就注视到何曦,怪不得她在察觉何曦拍照之后配合地站立在原地,怪不得她会将她喜欢的红色折成千纸鹤送给她……

原来,她的太阳早就将阳光撒向了她。

原来,十八岁的明媚,竟然也喜欢十八岁的何曦。

何曦的眼皮跳了跳,心脏狠狠地抽搐了一下,一股心痛、悔恨的感觉瞬间涌了上来。

如同大厦轰然倒塌,何曦眼神黯然。

对于明媚,她从来不敢奢求,只希望她能够幸福快乐地过完这一生,可偏偏天不遂人愿。

此生的无数个决定与选择,何曦都不曾后悔过,可是如果有重来一次的机会,她希望,十八岁的何曦,会亲口对十八岁的明媚说:“我也喜欢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