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别之际,江俊哲又对她说了一句,“明天我会帮你讨回公道的。”
那个时候的白露根本不明白什么叫公道。
第二天那些欺负她的同学居然被全校通报批评并且请了家长,原来是因为江俊哲告给了校方。
他是学校的宠儿,家世好,长得好,成绩还好,为学校争光无数,他说的话老师们当然是一点质疑都没有。
那些同学都受到了惩罚,那些同学的家长都态度极好的诚心给她道歉,给她买水果买鲜花,还给慰问金什么。
白露那时才恍然大悟,原来…这就叫公道?
只可惜那个时候她还没胆子单独去找江俊哲,也不知道他在哪个班上,后来才听说江俊哲忙于参加各种比赛,甚至去很多学校演讲,以至于在本校的时间都很少。
但从那以后白露就学会了反抗。
首先要反抗的自然是她那对表面和蔼背里恶魔的养父母。
可是她却没有像江俊哲那样一反抗就讨回了公道,反而是得到了一个反效果。
不过她还是把江俊哲说的话当成信仰,继续反抗,终于没多久她的养父母就受不了了。
但是却做出了一个更恶劣的决定,那就是…要将她卖掉!
他们假意带她去旅游,却在途中将她直接卖给了人贩子。
人贩子带着她一路辗转,蒙着眼睛走了许多地方,最后要将她卖去地下市场做奴隶。
不知道怎么的就辗转到了诺加州,她已经被卖了,她也不知道去那个地方是要做什么。
只是在去的路上,她被解下了蒙着眼睛的黑布,大概是怕引人注意。
她想反抗,机缘巧合下就看到了也才十多岁的叶尊,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叶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