劫雷,是这世间最霸道的东西,明凰承认,他是在玩火,一个不慎,就是万劫不复。
但他对自己有信心,释迦在身边,则让他安心。
明凰闭上眼睛,按照自己的想法,一点点的去尝试,功夫不负有心人,三日之后,他的方法终于奏效了。
接下来要做的,就是将漫天雷光,全部吸收融合。
一旁观劫的明昊还有温鸢,也从一开始的胆战心惊到如今的见怪不怪,在看明白明凰的举动后,更是大为震撼,满脸骄傲。
试问这修真界有几人敢在渡劫的时候,反过来把雷给吞了?
明昊见到一个族人,就要拉着人家吹嘘一番。
看到了吗?空中敢吞雷的那只凤凰就是我儿子,他叫明凰,不是什么释迦的老婆,艹!
因为明凰要渡劫,剩下老公孩子不得已只能在不知山上住了下来,三只小崽崽还好,被姥姥姥爷喂养的胖了一圈,毕竟有种饿,叫姥姥觉得你饿,有种冷,叫姥爷觉得你冷,然后每天被凤凰族人当小小少主一样,伺候着去上幼儿园。
释迦就惨了,他自始至终都盘坐在那片空地上,没挪过地方,白天曝晒,夜晚挨冻,三个月过去,整个人胡子拉碴的,都快盼成望夫石了。
时不时仰头看一眼,摆弄手机拍两张照,等手机玩到没电了,就指使大炮二蛋跑腿,火速送过来一个满格的充电宝。
实在无聊也会扯着破锣嗓子高歌一曲:“老婆啊,你可知道我有多想你……”
随着日子推移,空中神雷的体积越来越小,明凰吸收的越来越快,终于在半年后,不知山落下初雪的那一天,明凰睁开了眼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