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为工作室的合伙人,她的确需要和大家亲近一些。更何况,洛知南和谢昭纯的新闻在热搜上挂着,她才不愿意让别人觉得她是心情不好,才不参加聚餐。
经大家投票决定,聚餐的地点最终订在一家烤肉店。
滋啦啦的油和周遭嘈杂的吵闹嬉笑声,让人觉得十分充实。程露点了几箱啤酒,几个实习生借着酒胆,灌了简谣好几杯。
后来大家喝嗨了,干脆又找了个酒吧续摊。
些许是酒劲上头,她还找了个跑腿,去陇上公馆取了几瓶洛知南的酒,来给大家助兴。
“这酒,一瓶小十万。我觉得我喝得不是酒,是我放的血。”
“感谢简谣姐,带我们感受富婆的人生。”
简谣脸上泛着两坨红,笑着摆手:“好说好说。不够我再让人去拿。”
程露将她拉到一边:“你是不是醉了?”
简谣摇头:“我没醉,清醒得很。”
程露:“酒哪里拿的?我记得你不喝酒啊。”
简谣的反应慢半拍:“拿洛知南的。”
“洛总?”
简谣往卡座上一歪:“放心,他不会发现的。”
“他出差了,回淮市前是不会联系我的。”简谣伸指在唇前“嘘”了一声,“只要我不说,他就不会发现。”
程露犹疑地问:“是吗?”
“这个备注叫‘头七已过’的,应该是洛总的号码吧?”程露把她的手机递给她。
简谣一怔,浆糊似的大脑有一刻的清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