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他们只是初中同学了三年而已,但却是最陌路的同班同学。吴冕对初中时候的甄珍并没有什么印象,唯一模糊的记忆是,甄珍当初是一个话很少的女孩,学习还不错,但沉默寡言,很不活跃,正因此,并没有留下什么记忆点。
他对自己给人留下印象是有点自信的,他那时候成绩还不错,也受到过情书跟巧克力,被女孩子表白过几回。可毕竟是年少,那些姑娘也很多就结了婚生了孩子,初中跟高中也不一样,大多数的人他都断了联系,有的人偶尔再见,也都是成年人的样子,已为人妇的曾经的女孩,也不过是客客气气的跟他说笑一下,曾经的那些喜欢,成了近乎虚无的过往和尚算美好的记忆而已。
这才是正常的结果。从没听说像甄珍这样,把中学时对一个同学的崇拜说得如此郑重其事。如果不是吴冕了解她的性格,估计都会觉得这个说法有点好笑。
甄珍被他这一问,似乎想了想,但回答让吴冕哭笑不得:“你很多地方都很让人佩服,崇拜的地方很多。”
说得理所当然。
“……真是我的荣幸。”吴冕还心安理得的抱着她,顿了一下又问,“你这是跟我说情话?”
“不是情话啊,我是真的这么觉得的,我不会昧着自己的心说自己不想说的情话的。”
“所以你是喜欢我才说这些话的?”
又来了。
甄珍无奈的说:“是是是。”
吴冕在她怀里闷声笑,甄珍觉得他特别坏。明明都告诉过他了怎么总是反复确认呢。
“那你的崇拜能持续多久?”吴冕又问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