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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走之后。”程朝落如实说。

“疼吗?”

“疼死了。”

何醒心疼得不行,指腹轻轻摸着,“傻瓜。”

程朝落低头,“你亲口就不疼了。”

那么暧昧的位置怎么亲?

何醒看穿他的诡计,骂他流氓。

程朝落拿浴巾给她擦干,抱回床上,笑说:“逗你的,不疼。”

人放床上,何醒搂着程朝落脖颈不松,强行拽着他一起躺下,在温软的被子牵起手,说:“你以前说,在身上纹恋人的名字挺蠢的。”

“是蠢。”纹在身上的图文会成为永久的记忆,难以清理掉的痕迹,恋爱时是刻骨铭心的印记,分手后变成难以洗掉的罪证,程朝落仍然觉得这是种不可取的行为,但不妨碍他那么做。

何醒:“蠢还纹?”

“愿意犯蠢。”只要认定了,明知蠢也会去做,这就是程朝落,理智与浪漫并存。

“为什么纹在那。”何醒伸出指尖往下戳了戳。

“因为那里只有你能看见。”

作者有话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