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十二,看着上面的泥,不自觉地……竟有些心动。
没错,他不讨厌泥,也不怕脏。作为一个热爱金钱的抠门老板,他从小就对如何发家致富很感兴趣,在给沈祁开客栈之前不仅种过果树还贩过马,可以说是在泥塘里打滚儿长大的。
至于为什么现在打扮的一副贵公子模样,主要是当上客栈老板之后穿得好像不在乎钱也算不明白帐的样子,更容易坑到来往的顾客。
他看着那萝卜,的确被黎为龙养得精心。从埋在土里的根茎到露在外面的叶子都水汪汪绿的喜人,怎么看怎么,很好卖钱。
看着魏景明那期待的眼神,他勉为其难地把“要不拿去卖了吧”咽下去,从嘴里吐出了“尝尝”二字。
果不其然看到眼前的少年傻笑着露出他的门牙豁口。
鲜萝卜生吃最佳,魏景明把它洗净,削下一块来递给卢十二。两人大概都抱了些这么美的萝卜一定很甜的期待,一口咬下去都傻了眼。
辣,很辣,比七月份正晌午的太阳还辣。
这萝卜,中看不中吃啊!
卢十二缩着脸问:“这东西倘若丢了,黎为龙不会饶了我们吧?”
“要不……”魏景明把手里咬了一口的萝卜放下,将整一根萝卜抱起来:“我拿去煮汤吧。”
卢十二闻言点点头:“荷塘里捞些鲜虾,多放些盐巴。”
大概定能祛除苦味,把黎为龙心爱的萝卜一口不剩的统统吃下,吧?
他二人奔厨房里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