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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外官

节度使:宋代派文臣知军州事,代替节度使之职,于是节度使官位虽高,并无实权,是亲王或将卸任的将相大臣的荣誉职称,虽名为某某道或某某军节度使,实际并不履任。此外,观察、防御使、团练使以及刺史都作为虚衔,虽带某州之名,但并不履某州之任,名为“遥郡”。

知州、知府:宋以朝臣充任各州、府长官,称“权知某军州事”、“权知某府事”,简称知州、知府,主管一地民政、军政。下设通判、司理参军、司法参军、司户参军、录事参军等幕僚官职。

经略使: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,宋代以文士充任,主要设在西北﹑西南边境,但不常置,主要在战时设此官职,实际主导指挥战争。

安抚使:宋初为诸路灾伤及用兵的特遣专使,后渐成为各路负责军务治安的长官。北宋真宗咸平三年﹐始设西川﹑峡路安抚使﹐泾源等十五军州安抚经略使等。以后﹐凡诸路遇天灾及边境用兵﹐辄派安抚使“体量安抚”﹐事毕即罢。仅陕西﹑河东﹑河北及两广等路常置安抚使司﹐掌管一路民政﹐以知州兼任安抚使﹐但必须由太中大夫以上或曾任侍从官者兼任﹐官品低者只称“主管某路安抚司公事”或“管勾安抚司事”。

经略安抚使:在诸路置安抚司或经略安抚司,以朝臣充任,掌一路军政之事,称帅司。实际是综合了“经略使”与“安抚使”的权职,主领一路军政,一般战时才设,出任此任的基本都是有胆有识的京官朝臣,一旦功成,回京就是平步青云,甚不乏直接拜相者,比如范仲淹和韩琦,堪称此中翘楚典型。这就是所谓“出将入相”吧。

各路监司

宋代在中央与府、州、军、监之间,设监察区“路”,路级机构有转运司、提点刑狱司、提举常平司等,各司都兼有监察本路各级地方官吏之责,通称为“监司”。

1、转运司

简称“漕司”,宋初只负责转运物资事务,后兼举察本地区知州、通判等官员的政绩。

2、提点刑狱司

简称“宪司”,主管一路刑狱及治安事务,也有监察官吏之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