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一
天杀的,我亲了他。
他的嘴唇触感很好,碰到的时候会有一种麻麻的感觉,又软又麻,我好像还闻到了淡淡的清香。
我就是那么轻轻的一吻,比高中时代接吻还纯情,可还是觉得挺荡气回肠的。毕竟这算我被男色所惑,主动献吻。做了坏事的人总是要快点逃离案发现场的,我吻了他以后立即离开了他的嘴唇,很不幸,我没能逃离他的视线。
我看着他眼角眉梢透出的妩媚,还有白到近乎透明的肌肤里透出诡异的嫣红,支支吾吾地说:你,你发春啦?
他笑了。
桃花眼就是这样要命,它不笑的时候,像一瓣瓣翻飞的桃花花瓣,眼神迷离,勾魂荡魄,它笑的时候,弯弯的两半月牙儿,更是要命。
我被勾得又亲了他一下。
这回没能逃成。
被他抓住机会亲回来了。
我感觉到了,他身上滚烫,我在他轻柔的吻中问:你没事吧?
他说:如果你是女人,我就不会有事。
狐狸的技巧很高超,我甚至都没发觉我的衣服是怎么被他脱掉的,简直就像是吃了迷魂药,瞬间就发现自己被他吻住了胸前的敏感。
狐狸他大爷的,我完了。
我就是那言情剧里因为□而失身的恶俗女主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