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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艳少同眠 沈沧眉 779 字 2022-11-22

所以,我做出一个虽然不太伟大,却无疑最实际的决定——跑路!

不过,在跑路之前,首先得有路费,很多很多的路费。其次是易容,能变性当然更好。我彻底理解林平之先生了,在这个尔虞我诈,弱ròu强食的江湖上,没有武功,或武功低微,简直混不下去。

跟着风亭榭走了两天之后,我简直没有力气活下去。天知道,他发什么神经,一会拖着我发疯一样的跑,一会休息两三个时辰,像个傻瓜一样在树林里干坐着。放在光明正大的官道不走,专挑那些荆棘难走的山路。一会骑马,一会坐轿,有一次居然还搭乘了一辆粪车。更有才的是,当他身穿一袭白衣,坐在臭哄哄的粪桶上时,仍能保持着那副高雅出尘的神情,真是难为他了。

不管怎么样,这对我来说是件好事,因为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要钱的借口——经过两天惨无人道的生活,我的衣服已经被无数硬糙树枝划得破破烂烂,不成样子,估计拿根绿竹棍,往乞丐堆里一站,他们都得朝我吐口水——把我当帮主了。

到达南京城时,我立刻表明态度。“姓风的,不管你有什么计划。我要休息三天,这三天里,我哪里也不去。”说完,就往c黄上一躺,感觉全身酸痛,骨头们纷纷闹着要分家。

出乎意料的是,他一反往常的强硬态度,居然同意了。“好!”

“还有,我要点银子。”

“多少?”

“你有多少?”

“三百两银票,还有些碎银。”

我坐起来,两眼看着他,尽量做出楚楚动人的表情,幽怨的说:“要是你不介意的话,就请给我三百两吧!”

假如古龙不曾欺我,那么江湖上的豪杰们行侠仗义,扶危济贫,通常都是一掷千金,连眼睛也不眨一下。但是,他的反应跟小说里描写的有所出入,他居然摇了摇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