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个里面有两个麦秋比较有印象,一个是丹凤眼队长,姓姜;一个是长相可爱的小帅哥,姓李;剩下一个跟着来的是个个子很高的国人,确切的说是籍h裔,姓金。
叫什么麦秋不是很能记得住,她就跟普通路人一样,男团站在眼前,分不清谁是谁。
都是差不多的妆容,差不多的服装,整齐划一的行动和舞步,音乐的快节奏给人以感官的刺激。
现在卸了妆,反而比较能看清楚脸了。
麦秋的番茄锅早就开了,正等着下东西呢,三个人来了之后,她就按照肉、菜、拉面的顺序下了锅。操作还是很简单的,朴小哥看了一会儿就主动帮着麦秋下了,三个弟弟有主动倒酒的,有跟着一起聊天的,还有看着锅子吞口水的(……)。
这种感觉对麦秋来说很神奇,她以前也住过寝室上过大学,但哪怕是大学,寝室里也很自然地分帮分派分成小团体。她相信朴小哥的团队应该也是这样,可能有时候也不一定是双方有坏心,而是单纯的不熟,或者生活习惯不同而已。所以麦秋就更好奇了,他们是怎么做到叫一声就过来的?
亲近的朋友一起吃饭也要约一下时间,在大城市的更了解,每次都约,每次都不想去,太费劲。像b市,能经过一两个小时车程见面的朋友,那是绝对的铁磁。
聊天的时候才知道,团队里有几个人一起买的房子,不能说完全是一起吧,住的地方都不会离的太远。因为都是小时候就认识的朋友,彼此都算挺了解的,也都很信任对方。
朴小哥跟麦秋说,本来是他先决定要买房子的,后来弟弟们来了之后觉得不错,也在这附近买了。
当然,有的人还是在公司的宿舍住,毕竟住了那么多年,都习惯了,办事也方便。
也有的人是首都人,直接回家住,或者也买了房子,但不在这附近。
这样的感情比某些亲人、朋友更亲近,麦秋有点小羡慕。
吃饭的时候聊起以前,籍小哥看起来是个只长个子的帅憨憨,当然也有可能是喝多了,一个不小心的说:“啊,太好吃了,所以说啊,哥的几个女朋友里面,我最喜欢秋姐了,最高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