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,也会在一个人的时候,面对北疆缭绕磅礴的雪雾,去想,我是不是不值得别人对我好啊,是不是就不配拥有一个全心全意只对我好的人啊。
直到我遇见了那个小姑娘。
北疆一行,她话极少,看上去是个腼腆易羞的小孩儿,只是每天吃饭的时候,会看到她从马车上跳下来,开心地往饭桌这边跑。
起初,我看到她这积极的模样,还以为她是很爱吃饭的,但一起吃了几次之后,就发现她是挑食的。只是同别的京城小姐不一样,她不会因为饭菜不合心意就生气、摔筷、耍小性子,阿厌会简单尝几口,慢条斯理地嚼完,然后默默放下筷子,不再吃。
姜初照为此很忧愁:“在京城的时候,你不是还挺能吃的吗?我记得猪蹄你自己也能啃一只来着,唉,走的时候很匆忙忘了带些点心什么的,你会不会因此变瘦?”
小阿厌赶紧摆摆手:“我什么时候啃过猪蹄,你别瞎说,”然后缓缓地转过玲珑眼珠子,看向我,眉心往上忧郁地蹙起,委屈巴巴地嗫嚅着,“你别听阿照的,我真的可斯文了,吃饭都是小口小口的,大家闺秀怎么啃得了猪蹄呢。”
是真的可爱又灵动,我是忍了很久才没笑出声来。
“这边的饭菜确实不够精细,皇叔也知道不合你胃口,但多少吃一点儿,小孩儿还要长个子的。”我道。
谁料她眼睫抖了抖,复抬眸时更委屈了,玉一样莹润的手指绞着衣袖:“我不小了,我及笄了,已经可以……去谈婚论嫁了。”
我好整以暇地看向阿照。
就见这不开窍的娃,正一脸惶恐地看着阿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