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渊背对着他,许久才开口,“你还记得你到我身边多少年了吗?”
白致略顿,答:“十年。”
十年,不长不短, 他从一个毛头小子长到这样大, 还记得陆渊刚找到他的时候,他在破庙中和一堆乞儿抢食, 陆渊站到他面前,伸出手, 白致就这样跟他回去了。
也许是生来二人就有默契,陆渊给了他改头换面的机会,他从来唯命是从, 这十年,他教他武艺,让他认字, 若没有陆渊,他可能早就饿死在破庙中。
陆渊长叹,“十年,竟然这么快。”他转过身,走到白致面前,从面耳交接处,轻轻揭下一层皮,那皮薄如蝉翼,轻飘飘在手上,一点分量也没有。
要是云露华现在在这里,她一定会惊讶,那□□的背后,竟是一张和白缙有七八分相似的脸。
不,准确来说,应该是和白连时的脸肖像。
揭下面具的那一霎那,白致就全都明白了,他拱手道:“属下一定不辱使命。”
当年陆渊将他带回来后,问他叫什么,白致想了想,说叫狗蛋,乡下人家不讲究名字寓意,反正越贱越好养活。
陆渊指着书的一页,和他说,“君子以致命遂志,你就叫致。”
他又说,“白致。”
那个时候的狗蛋眼中还有些许迷惘,但当他成为白致后,就知道什么叫做致命遂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