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予臻心道,这酒馆里面的气味非常浓烈不假,可刚才在两条街道外时,周队是怎么闻到的?

醉汉摇摇晃晃地扶着门框,待三人全部进入,一秒不带耽搁地合上了房门,还顺手插好了门闩。

他捞起刚才顺手搁在吧台上的酒瓶,往墙边一倚,又仰头大喝起来。

周睿遥假装没有看到被插起来的木门,指着货架上大大小小的酒桶对他道:“多谢。请问朗姆酒在哪个桶里?”

醉汉大口灌下瓶底剩余的酒液,醉眼朦胧地朝那边看了一眼,咕哝道:“随便,你们自己找吧。”

说罢不再多看他们一眼,东倒西歪地朝楼梯走去。

场地本不宽裕的一楼被吧台占据了一半空间,墙边还杂乱无章地堆着各式酒桶,醉汉——或者说酒吧老板呈曲线走过去,一路踢翻了不少,无一例外都是空的。

“凯斯先生,”在他即将踏上楼梯时,林予臻突然出声叫住了他,“能告诉我们去玫瑰城的路怎么走吗?”

结合杜非先前的描述,这个醉醺醺的酒吧老板大概率是曾拿假请柬混在入城队列中的男人。知道这个称谓并不难,墙上一张眉眼与他有八成相似、头发却已全白的男人照片下写着:帕克·凯斯。

酒馆老板打了个酒嗝,听了这话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,摇着头断断续续地说:“不可能,你们不可能进得去,没有请柬,谁也……嗝……谁也别想。”

林予臻问:“镇上的居民大多都收到了请柬吗?”

“怎么可能,”凯斯目光飘忽,喃喃道,“幸运儿注定只是少数。”

货架前,ellis第n次从上面抱出一排只剩下底部一点酒液的桶,掀开盖子一一闻过,终于确定下来:“这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