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林素打骨子里就懒,一心想着以后找个好人嫁了,一辈子不用操劳,心思根本没在学习上。每天编着辫子,拿个小镜子臭美,以至于都小学毕业了,大字也不认得几个,就连签名都是草草的画个圈了事。
家里唯一认字的是亮亮,但这孩子上的初中是寄宿制,暑假里又要补课,半个月才能回家一次。
这半个月里,林素处处被人挤兑,就连买菜的时候,人家都不太愿意卖给她,不仅如此,她千辛万苦找到的工作也丢了。
没办法了,她每天几乎足不出户,就窝在家里,盼星星盼月亮的等着亮亮回来,好告诉她那块板子上写的什么。
一周之后,终于到了亮亮放假的日子,林素早早地就在村口等着了,这在亮亮短短十几年的生命里,是从来没有过的。
林素远远的看见了亮亮,她大眼扫去是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对劲,但她现在已经没有时间管哪里不对劲了,她赶快跑到亮亮身边,气都没喘匀,直接把亮亮拽到了展板前。
“快!给我念!”林素伸出干瘦的手指头,焦急地点着那两张被浆糊粘上去的纸,力度大的几乎把那两张纸刮破。
亮亮轻轻的皱了皱眉,但又害怕林素会掐他,所以只是小幅度的躲了一下,这才声如蚊呐的哼唧了起来:“我没见过我的父亲,他在我出生前就去了。我也没见过我的母亲,她生了我就跟人跑了……”
这两张纸洋洋洒洒三千多字,把林素做过的破事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,还编了不少子虚乌有的谎话,真真假假的把林素骂了个狗血淋头。
但在最后,话锋一转,写这封信的人表示,过往种种自己都可以不在乎,只是祈求林素,把从家里偷走的镯子还回来,说自己找工作租不起房子,急需把这个玉镯卖了好去租房子住。
写这封信绝对是个人才,字字椎心泣血,把一个孤苦伶仃、被亲妈害到几乎流落街头的小白菜的形象刻画的淋漓尽致,而且用词平实,正符合这些吃瓜大妈的语言习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