翌日我在校场上拿起各类武器比划了一圈,最后被分进弓兵。
拉开弓箭,眯起双眼,在校场上连发十箭,连连命中,甚至有好几支箭不偏不倚射在之前正中红心的箭杆上,击碎了箭镞,而后猝然落下。
这一手箭法,不过得益于从前学的暗器。
在场的人纷纷拍手叫好,甚至有人称我为神箭手,上前来和我勾肩搭背。
所以说行伍间的人最简单,只要你有本事,只要你能上阵杀敌,大家就会尊敬你、爱戴你。
只是那十箭真疼,没有护指,弓弦生生割在手指上,一收一放,犹如利刃,割出细细的肉屑和血沫。
我把伤痕累累的手藏在身后,和军营里的人一番说笑,一起去吃了饭,才回到自己的营帐。
一走进去,就看到傅清词正站在里面。
“主人,你怎么来了?”
傅清词回头看我,弯了弯眼睛,笑道,“今日我看到了,你的箭法很厉害。”
“主人谬赞……”
“喏,这是给你的。”
我乖乖伸出手去,不知道他要给我什么,收回手时,才看到手心里静静躺着的东西——那是锦帛制成的指套。
“要是磨破了,就再找我要,我傅清词的弟弟,总不能连护指都买不起吧。”
“多谢主人。”
傅清词不满地瞪了我一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