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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却云模模糊糊想起来,刘大叔本名好像叫刘秀,自己创造他是设定的人物生平是:身为科考状元,前途无量,却因仗义执言被贬。见惯官场后辞官为侠,仗剑行走世间,凡遇不平事,便拔剑相助,剑法高超,遭奸人围堵,灭杀一百六十三人,以武入道。

“大叔怎么不带着剑。”沈却云喝了口浓汤,问。

最常见的设定,剑客不是应该以剑为生命、把剑当老婆么。

“剑?为什么要带着剑?”刘秀笑了,“我又不杀人,总带着剑做什么,耍酷吗?”

“何况,”刘秀撕了块煎饼下来,手指一动,煎饼顿时浮立起来,再一划,煎饼刷的冲向墙壁,猛地刺进去,锋利不已,“我心有剑时,时时刻刻可拿剑,万事万物可为剑。”

摘花飞叶,皆可伤人。

“我最近跟着外面的人学剑,却总是不得要领。”

刘秀沉思:“少君善术法却不善剑,人无完人。”

沈却云:“可是我练剑已近十年。我也想练好剑。”

“如此么,”刘秀想了想,“少君练剑是为何呢?”

沈却云顿住,“为了变得更强。”

为了完成任务。他在心中补充道。

刘秀却摇摇头:“少君的心意不诚。”

“凡做一件事,便要做好,做到极致,心意也要做到极致。我当初也不过是个瘦弱书生,初次学剑也是不得要领,连剑都拿不好呢。”回忆过往,刘秀眼中的笑意更实,“只是还有个姑娘等着我去救啊,她是个爱哭鬼,如果我不救她,她肯定就要哭死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