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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曦看着顾明珠,眨眨眼:“不用担心,我只是用不惯这里的笔而已。”

她更习惯用硬笔,如非必要,她几乎不用毛笔写字。

顾明珠心头颤了颤,她会读书,会写字,若真得了薛先生的喜欢……顾明珠赶紧低头,掩住了脸上的慌张。

次日一早,薛先生收到两位学生送来的功课。

把顾明珠的放在一边,她先看明曦的。

这个举动让顾明珠心头发凉,眼底发酸,她赶紧垂了眼眸,努力把眼泪憋回去。

“你来,坐下!”

听到薛先生清冷毫无起伏的声音,顾明珠一愣,抬头时,明曦已经在薛先生的示意下坐着了。

“把这六个字,重新抄一遍。”

薛先生不由分说把狼毫笔塞到明曦手中,冷峻的口吻几乎可以说是命令了。

“先生……”

明曦想说话,立马被薛先生打断,“写!”

行吧!明曦提笔蘸墨,开始写字。

顾明珠揉揉眼,立马被桌上那篇字迹惊艳到了。

这也是小楷,却与她簪花小楷的清丽婉约不同,这篇字写得秀美开朗、神采飞扬,而且笔触很细,像是极细的毛笔写的,又更洗练明快。

虽然对自己的簪花小楷极其自负,但顾明珠却不得不承认,眼前这篇字,实在比她的字好太多,是可以作为范本供人学习临摹的。

这、这是明曦写的?不太可能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