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非都傻了。他从没见过殷莫愁这副模样。
大元帅从来都是冷静、理智、稳重、恩威并用的,她经常板着脸,从未有过高兴到出格的举动。
实在是这一刻的惊讶、感动都极致珍贵。
她骑过世界上最快的马,打过最血腥的战,但以前这些都是被推着走。和平年代,才有了将军事与爱好结合的神机室这样的小天地。
但李非不是。
他的爱好从来不关打打杀杀,而是充满人间烟火气。
用什么来形容这种感动呢?
殷莫愁换位思考,就像她为李非洗手作羹汤,并且做出一桌子御厨级别的美味。
多么难。
“准确说,是新的军马。”李非拍拍怀里的爱人,柔声说。
在殷莫愁的俯视下,小杂毛毫不惧人,反而表现出对她的好奇,眼大眸明,头颈高昂,可想象它长大后有悍威之势。
殷莫愁蹲下,小杂毛似感知到眼前的是未来主人,因倾身靠前,甩甩头,抖抖小脚,打了个响嘶,着急向主人证明自己。自乌啼和白焰死后,殷莫愁从未有对一匹马再生喜爱,她的手抚上小杂毛,微微毛刺感立刻传遍手掌心。
不屈、充满力量感。
她又将这小马浑身摸了遍,其四肢强健,体质粗糙结实,性情骄傲,禀性灵敏。
难得的是小小年纪不惊不诧,相信经过调驯,能成为在战场上勇猛无比的一流军马。
“谢谢你,李非。”殷莫愁郑重说,“原来你执意带我来陇右,就是为了它!”
他在为她培育新的军马马种!
从小杂毛的体质来看,至少是新马种二代以上。李非甚至已经对该马种多次测试,性能趋于稳定后才正式呈现给殷莫愁。
“你喜欢就好。原本想等它再大一点带进京给你,我又听饲养人说,马儿和人一样,讲究默契,从小养在身边,更有感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