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色是这么亮,云儿是这么悠哉,李非本不该再去瞧人家脚的,忍不住,偷偷瞄了几眼。
殷莫愁饱了,开始穿靴子,抬头正好对上一个痴汉的目光。
李非脸又红了,张嘴就来一句:“我刚才一直在研究你的皮靴!”只见他摸了摸下巴,一本正经地继续装:“我仔细看了,你这长靴穿脱方便,造型简单大方,我是在考虑,同福号也制作一批这样的,一定大受欢迎吧!”
“你眼光不错!这是军靴哦!”
殷莫愁真的好傻,她信了李非的鬼话。
“此靴轻软,适合长途行军,又兼具保暖,在北方好使,我让兵备厂造样子多制了几十双,手底下每个将军的都有。有次陛下看见,还跟我讨呢。”
“你给吗?”
“没,京城又没北方冷,我说这靴子是要给上前线的将领。陛下要,自己找内务府去订制,我可以将设计样纸给内务府。”
“是、是你设计的?”李非惊讶。
“不是我还有谁!”
殷莫愁有点骄傲,原来她不仅精通兵器设计,连军靴这种后勤战备都有涉猎。
说到军事发明创造,殷莫愁来了兴致:“除军靴,我在设计军服时也加入了防寒要点,北境的军装一向袖身窄小,紧裹于臂,可以蓄热。在这基础上,我又加以改造,军装护臂延长至手背,只露出五根手指头在外面,打仗时,不影响掌握兵器。一到天冷,可以虚虚握拳,手指缩进去,大大减少了暴露在寒冷空气中的时间。”
她侃侃而谈、神采飞扬,李非心里由衷生出一股倾慕之情。
“可别小看军服小小改造,北境每年因冻伤而断指的士兵太多太多了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