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页

她买了龙鱼和罗汉鱼,两种捕食者混在一块养,这鱼缸就是它们厮杀的角斗场。

但后来,可能是混熟了,也可能是杀着杀着也累了,这两条鱼竟然和平起来,林笛已经近半个月没看过它们打架了,想想有点没劲,或许可以问问宋霏,要不要挑一条出来吃了。

宋霏,是林静毓女士好友的女儿,比林笛小上五六岁,林笛读大学时,宋霏还在上初中。

那时候宋霏胖嘟嘟的,像个小肉丸,小饭团,一捏就能掐出汁儿来的那种,非常崇拜林笛——

个子高挑纤细,业余兼职模特,课业也优秀,并且在饭桌上,丝毫不给林静毓女士面子,敢拍着桌子喊自己就是喜欢女的,常常说着说着就针锋相对了起来。

林笛在大学回国的暑假,给初中的宋霏补过课。宋霏成绩是真差,脑子不好使,把林笛气得要命,同时察觉到了某些异样。

宋霏对她,实在太过亲密了。

可林笛当时实在对宋霏瞧不上眼:一个没长开的初中小孩,脑子也笨,情绪一览无遗,没有一点挑战性。况且,宋霏还是她母亲好友的女儿——

兔子不吃窝边草,是林笛的狩猎守则。

她把宋霏冷处理了,后来也见过几次面,小姑娘的热情半点没随时间流逝消减,叫林笛直呼麻烦。好在后来林笛毕业回国,宋霏刚好被送出去镀金,二人便再也没见过面。

现在想想,那错失的几年,正是女孩子改变最大的时候,如嫩绿柳枝般生长抽条,学会了梳妆打扮,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风格,再见面时已经判若两人,再缠上来时,林笛也不能万分坚定地拒绝。

当然,在林笛看来,宋霏吸引她的,还是头上那道黑色进度条。

卧室门“咔嗒”一声,宋霏换好了衣服,下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