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憧把烟掐了,勾起唇角:“他是我初恋。”
简无虞挥散烟雾,冷静开口:“可我们现在三十岁。”
“那又怎么样,”千憧狡黠地笑起来,“你也不是喜欢小狗校草一直到现在?你以为我不知道啊,你和那个渣男在一起一开始不就是因为他的眼角、嘴边的痣和校草像啊,你自己说的啊。”
“校草?”这是简无虞这个轮回最大的疑惑,这位被千憧挂在嘴边的校草是谁,在路遇笑的日记中,这位校草都没有名字,只是用“他”来指代。
日记中的“他”性格好、幽默,全校师生都知道他,因为长得好看而且风趣,是超高人气代表,不仅有才华,而且很善良,会主动接近班级里被人孤立的孩子们,对当时因为成绩不好而且长相一般的自己露出“救赎了我”的温柔笑容,没有人不喜欢他。
这位成绩好,唱歌很好听,经常在校园各种活动中展现自己的歌喉,还组了一个乐队。
路遇笑对日记中的那个男孩的喜欢,写了一页又一页,微妙的暗恋情绪藏在字里行间,每一天都有他,他经过她的座位的那天,发作业本给她的那天,偶然与她对视的那天,第一次和她说话是在那天下午第二节课课间。
“他愿意用温暖的心拥抱我,给最不起眼的我带来开心,带来感动,他和我说话时会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,从来没有其他男生像他这样尊重我。”
确实,是个很温柔的男生。
还有一个日记里藏着的秘密,路遇笑曾鼓起勇气告白过,她说她喜欢了他很久很久,已经是很喜欢很喜欢的程度。
日记里没有写他的回复,只余下路遇笑的自嘲和纠结:“他对谁都那么好,我为什么要痴心妄想呢,我只是个路人而已,给他造成困扰了吧,他会讨厌我吗?明天还会跟我打招呼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