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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这个时代,歌星们基本上还是能吃饱的。

嗯,只能说是吃饱,因为大头的全都被三大集团给瓜分了,只留了点给歌手和所属唱片公司。

华国唱片总公司、华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、中影音像出版社,它们以及他们下属的数十个地方音像公司,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网络,包办了所有正版的唱片、磁带和cd。

国内的私营唱片公司还好一点,至少能有两三成的收入。

国外的和港苔的除了给他们授权分成或者卖断之外,没有任何自己卖的权力。

他们也够厉害,甭管你什么大明星,价格浮动都很少,基本上也就是100-500万一张专辑买断,爱卖卖,不卖我不稀罕。

分成方式的话,卖1000万盘磁带,最多给人家报100万盘,甚至二三十万盘的都有。

所以才说,国内的勉强能吃饱,人家国外和港苔的,来华国最多只能吃点残渣而已。

最典型的例子是有一次任贤棋说过,他在内地的首张专辑《心太软》,红遍了大江南北,正版加盗版卖了1亿多盘,但他一分钱都没有拿到。

不仅仅他没有拿到,就是唱片公司,拿到的也不到500万。

而华国的这三大公司,赚取的利润数以亿计。

甚至更夸张的,如果专辑太有名,支持度太高,我想要发行,但价格谈不拢,你不给我授权,那我就自己转录自己卖,不管你了。

牛吧?

就这,你还没有办法管!

因为华国政府不会接受这种投诉和控告,这些公司都是国有企业,你拿他们没办法!

这就是90年代发生的事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