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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燧笑了一下,摆出他向来习惯的那种懒散的态度:“打完了,没什么事,留在那里浪费粮食,就回来了。”

宋凌霄松了口气,原来是打完了——“等等,鬼方王被抓住了吗?”他惊奇地看着陈燧。

“是啊。”陈燧嘴里最算说了句实话。

“这么快?!”宋凌霄震惊了,在他读的那些史书上,一般这种游牧民族和中原王朝对抗,都能连续打个上百年,中原王朝不堪其扰,还会做出一些骚操作,比如嫁公主过去和亲,或是大把大把撒币。

简单来说,宋凌霄一直拿鬼方对标匈奴的。

“是快了点。”陈燧点了一下头。

麻蛋,别人说你快也就罢了,自己夸自己“快了点”是什么意思,是人都看出来你的嘚瑟之情溢于言表了。

“你好厉害哦!”宋凌霄夸赞道。

“还行吧……”陈燧感觉到宋凌霄语气里虚张声势的部分,回过头,果然看见宋凌霄正在挤眉弄眼,不由得无奈,“我是说真的……”

本来想打到明年再拿下鬼方,把军功给大家分一分,至少别把自己弄得那么显眼,现在可好了,风头全给他一个人出了,想不显眼都不行。

他都是为了谁!还不是宋凌霄在他走了之后,又是为他深夜醉酒,又是对他念念不忘,每天都变着法的作死,搞得木二的小纸条一个比一个写的着急,催得陈燧再也拖不下去。

等他回到京州,一看,宋凌霄好好地在人群中站着,穿着一身略显沉稳内敛的鸦青色罩袍,衬得唇红齿白、眉目如画,他谈笑自若,比之半年前还要神采奕奕、招人喜欢,那群南方来的老板们都盯着宋凌霄看,根本移不开眼睛。